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为了推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向纵深发展,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共青团中央今天公布了第四批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名单及监督电话,并重申了示范街标准措施。
第四批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名单及监督电话是:
天津市和平路商业街(022-27121587)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山西路(0471-6962233转3106)
辽宁省大连市天津街(0411-2656315)
江苏省南通市南大街(0513-5510050)
江苏省无锡市中山路(0510-2768971)
浙江省绍兴市解放路(0575-96315)
安徽省芜湖市中山路步行街(0553-96315)
湖北省武汉市解放路(司门口至彭刘杨路)(027-88319497)
湖南省常德市人民中路商业步行街(0736-7315315)
江西省赣州市文清路南段(0797-8225543)
四川省乐山市玉堂土桥街(0833-2100315)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鼓楼南街(0951-12315)
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标准措施是:
1、各商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严把进货关,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商品。消费者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商家必须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退赔。
2、各商家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和国家规定的定价原则,明码实价,质价相符。不搞虚假宣传演示、虚假让利、虚假优惠等欺诈行为,不搞价外不合理收费。
3、各商家在经营中一律使用经计量监督部门检测认定的标准量器和衡器,公平交易,童叟无欺。
4、各商家严格执行“新三包”政策,服务规范,诚实守信。顾客购买大件商品,要按承诺范围送货上门,实行安装、调试一条龙服务。
5、各商家保持购物环境干净整洁,店堂店貌美观大方,营业员着装得体、举止端正、用语文明、待客热情。
6、示范街成立由宣传、商业(贸易)、工商管理、技术监督以及消协、个协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指导小组,协调有关工作,督促各商家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做到投诉不出柜组,不出商店,不出街区,保证投诉完结率达到100%。